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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9 09:22:13 点击数:436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上旬至12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军民融合办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军民融合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办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正本清源正风肃纪、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来抓,认真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市委军民融合办迅速召开办务会(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启动巡察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先后召开10次办务会(扩大)会议、4次专题会议和4次干部职工大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跟踪督导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专组,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人,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导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任务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效果导向,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领导班子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9个问题,制定了136条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单位),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对表对标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挂图作战,挂图督战,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

(四)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建立和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支部评星定级方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实施计划、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网络安全责任与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方案、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海防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海防执勤道路路面改造工程交工验收方案(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项目立项监管和验收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监督,全办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内部管理运作规范,机关作风面貌焕然一新。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班子学习的“头雁效应”,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狠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每月学习制度,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制,精心安排学习内容,进行学习研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定期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每月组织1次主题集中研讨,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为半天以上;充分利用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学习强国”等载体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融合发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研,深化理论学习并转化形成推动工作的措施,调研形成了《推动融合深度发展》等10件调研报告和政策措施,结合机关作风整治和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活动,确定了我为群众办10件实事清单。

(二)对“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责任心。

二是举一反三,结合党支部工作实战化专题培训,把会议记录作为一项重要训练内容进行规范化训练,提升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建立了检查督促机制, 落实书记签名制度。支部每次会议必须书记签名、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签名。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剖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委(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剖析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了抓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往心里走,往实处落实。

二是落实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支部)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建设、同考核,出现问题严格问责追责。

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3月16日组织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21日至22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指出建设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及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人民日报社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组织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强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四是结合党史教育,开展不定期培训。我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和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聚焦政治引领,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从学史明理、学史崇德感悟思想伟力,汲取智慧和力量;学史增信、学史力行,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心怀‘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个方面,开展了《心怀“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专题党课教育。通过教育,增强了大家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手段。紧密联系重大节日、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出台、网络舆情焦点等问题纳入“三会一课”。成立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了以“礼赞新中国、踏上新征程”为主题的系列文体活动。加强宣传引导,用好宣传阵地,更新了宣传栏内容,建设了新的人防网站。

六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安全责任与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加强了网站后台管理,与第三方签订网站管理协议。全面排查了工作邮箱,解散了微信工作群,启用了粤政易,指定专人管理和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四)对“人防建设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剖析人防建设工作滞后的原因。县(市)101工程建设进度相对缓慢,主要是受建设经费、土地、定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二是成立了县(市)人防建设工作督办领导小组。2021年2月7日,我办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与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防科及相关科室人员任组员的县(市)人防工程建设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印发了《关于督办各县(市)人防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9日召开了县(市)人防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县(市)按期完成人防建设工作任务。

三是主动督导和帮助县(市)解决人防工程建设的各种难题。领导小组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市人防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雷州、吴川、廉江市相关人员专程赴国家、省有关部门送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完成工程报审工作。

 (五)对“责任心不强,错漏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明错漏问题原因,校对更新了干部名册,及时纠正错误。

二是制定工作守则和工作备忘日志,完善OA办文系统发文流程和程序,立行立改。

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思想教育。2月9日办分管领导为全办干部职工作了题为《担当作为,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浅谈责任感的培养》的教育,加强干部职工责任心的培养。

四是加强机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办文办事的能力。3月9日邀请湛江市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为全办干部职工OA系统业务培训,并于3月22日请湛江移动公司有关人员到办驻点指导解决OA升级后的有关问题,提高干部职工对OA系统操作使用的能力。    

五是制定《市委军民融合办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于3月8日印发全办执行,规范了收发文的程序,加强日常监督,严把发文关,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六是相关责任人作检查。                      

(六)对“不敢担当作为,未及时停发工资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追回该名人员在2016年至2018年7月期间多领工资。

二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吸取教训,开展责任心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敢作敢为敢担当。

(七)对“海防执勤道路建设规划不合理。多条道路距离海岸及边防派出所较远”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海防执勤道路规划情况。对2011至2018年湛江市已建成的海防执勤道路进行梳理排查,摸清情况。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组织集中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3月9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工程立项、监管与验收业务培训。

三是加大对海防执勤道路建设的监管力度。3月15日,发文要求各县(市、区)海防办加强对海防执勤道路的监管,在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要举一反三,确保海防执勤道路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是合理规划。根据省、市海防执勤道路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在规划海防执勤道路建设时优先考虑方便公安、海警等一线执法人员执勤需求,并为附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供方便,解决群众出行最后1公里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办机关纪委会同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去现场对全市海防道路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抽检,确保海防执勤道路建设规划更加合理。

(八)对“海防执勤道路建设监管不严,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实情况并查找原因。联系施工单位核查情况,找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二是对中标单位作出惩戒。发函给中标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指出中标单位的存在工程转包现象,要求对中标单位转包行为进行惩戒,今后禁止其参加我市海防道路建设。同时责令施工单位作出说明。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检查工作,到施工现场核实建设管理情况,对工程各施工阶段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杜绝转包现象。

四是相关责任人作检查。

(九)对“变更海防执勤道路施工路线程序不规范,交工验收造假”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海防执勤道路变更路线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现场核查。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海防执勤道路类似变更情况,有2条海防执勤道路需调整,现已调整完毕。

三是向当地发改局提出补办调整手续申请,完善变更手续, 2021年3月25日,属地发改部门复函同意海防执勤道路路面改造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2.对“遂溪县界炮镇崩塘村至海田村海防执勤道路交工验收造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情况,分析原因。核查了有关资料和走访相关人员及现场核查对比,查明代签情况。

二是对代签名人员批评教育,责令作出相关说明。

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监管与交工验收程序,同时督促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严格规范海防执勤道路交工验收程序,杜绝代验代签行为发生。

四是相关责任人作检查。

(十)对“海防执勤道路建设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道路建设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实地察看,对个别地方存在没有路肩、水泥砼路面厚度未达设计要求、未见道口标柱等问题,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措施。

二是补足道口标柱。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对照施工图纸现场察看道路情况,已由施工方补足道口标柱。

三是修复加固路肩。施工方已按设计图对个别没有路肩路段进行修复加固。

四是核查厚度问题,采取整改措施。组织道路建设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和村委会相关人员现场实地察看,召开现场协调会议,由施工方会同监理方、设计方补充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五是规范监管。梳理已建海防执勤道路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海防执勤道路建设监管工作,加大对在建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把关,严格按办制订的工程验收程序文件组织交工验收工作,杜绝不按施工图施工情况发生。

六是相关责任人作检查。

(十一)对“没有对海防执勤道路进行日常维护”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巡查维护工作。制定巡检计划,对全市已建成的海防执勤道路进行巡检维护工作,及时清除杂草、清理泥沙,修补裂痕。

二是不定期组织维护巡查工作,我办于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到遂溪、吴川、徐闻、雷州开展了巡检工作,实地巡检已建成的海防执勤道路。

三是督促县(市、区)组织海防执勤道路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海防执勤道路完整性、完好率,以及道路的畅通和行车安全,现各县(市、区)海防办已对全市海防执勤道路巡检完毕。

四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时下拨维护经费。制定了《湛江市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和《湛江市海防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及时下拨经费,用于维护保养海防执勤道路。

(十二)对“海防执勤道路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已建成的海防执勤道路资料,有关资料已整理归类。

二是认真学习工程档案整理归档方法,聘请专业人员教导海防执勤道路档案整理方法,已完成海防执勤道路资料整理工作。

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制定了《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对“原人防办管理不到位,人防工程领域存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对“违规计算人防工程应建面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现已按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划分,积极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是严格履行好“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职能,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文件加大指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力度。

三是完善制度规定。2020年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对《湛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修订。

四是责任追究。原行政审批人员已受到刑事处罚。

2.对“违规批准建筑项目少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行政审批例会制度,易地建设审批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防止再次发生“以收代建” 违规审批的现象。

二是压实“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主要责任,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文件加大指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力度。

三是已收缴欠建人防面积易地建设费。

四是责任追究。原行政审批人员已受到处理。

3.对“人防工程领域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履行好监督职能。根据市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人防工程设计要点通知书》《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实施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湛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从制度上解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上的问题。

三是责任追究。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4.对“违规办理验收”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雅仕居防空地下室项目验收的问题。2014年之前,人防地下室人防设备验收标准有总参四所和建设部两套标准,由于标准不统一,执行参差不齐。为了统一验收标准,原市人防办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关于人防门验收问题”专题会议,研究“人防门统一验收标准”的问题,明确2014年7月1日后签订安装合同的项目执行总参四所标准。鉴于雅仕居住宅楼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合同是2011年1月19日签订的达到建设部标准,因此通过验收。

加强业务培训。3月9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工程立项、监管与验收业务培训。并与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防工程设备验收标准的内容,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办组织人员对2014年7月1日后签订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和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51个人防工程设备进行了全面核查,51个项目均达到建设的标准。

二是关于对大天然综合楼、宿舍楼验收项目验收的问题。按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积极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原相关行政审批人员已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理。

5.对“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按要求认真整理全部完成历年人防工程档案资料,实施规范管理。

二是完成登记造册。完成历年租户缴纳租金凭证资料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三是建立完善了我办物业出租管理制度。

四是完善了相关资料。我办已于2020年11月20日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向巡察组所需要提供的相关工程竣工图。

五是撤换原物业出租管理人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

6.对“已存在的人防工程项目疏于管理、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修建的人防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1.完成霞山区人防预备指挥所大院挡土墙加固维修,彻底排除了该路段的安全隐患;2.对人防工程供电线路、排水系统检查维修和做好台风季节的防风防涝等工作;3.组织人员对人防工程出入口部、供电线路、排水系统进行安全排查,对地下排水管路故障、人防工程出入口开裂崩塌、无法进行防风防涝功能等问题,及时安排资金,更换和维修了故障部分抽水泵排水管,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出入口进行加固维修,同时购买沙袋及时做好台风季节的防风防涝等工作。

二是对结建人防工程的管理。1.完善我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湛江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案。2.我办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市结建人防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并出具检测报告。责令各企业对检测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20年4月,对各企业不合格产品质量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检测。3.结合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年检,定期对我市已建人防工程进行分段、分区巡查,发出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告知书139份,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43个项目。4.开展工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告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整改,给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21份。

三是组织开展全市人防工程普查。完成对我市2019年前人防工程的普查。

四是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系统,委托第三方对人防工程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放整改通知书,对破坏人防工程的报告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7.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进度缓慢,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确保任务落实到位。2021年1月28日召开了办公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整改问题进行明确分工、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以来,工作专班召开了11次会议研究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采购法律服务,确保依法依规办事。为依法依规处理历史遗留欠建人防工程案件和执法线索,我办采用购买法律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配合我办调查取证,确保高效、快捷和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成效。

三是进一步疏理案件线索,完善调查取证资料。机构改革后,根据市政府2020年12月22日召开协调会的会议精神及任务分工,由我办将27宗案件线索档案重新进行梳理。1.对6宗已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进行再次核实。组织财务人员对原市人防办1998-2008年的所有财务账本进行全面清查,核实6宗案件线索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原始凭证,确保准确无误。2.多方咨询,调查取证,不放过案件任何疑点。工作专班到开发区检察院咨询案件如何调查取证,到司法局咨询法律意见,多次向相关单位发函搜集相关资料,11次讨论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情况分析,已于2021年4月10日全部完成了27宗案件线索执法档案重新梳理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成了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方。

四是想法设法查找14宗无档案资料的案件线索。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梳理14个项目线索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查找相关资料。1.通过查阅市人防办历史档案进行查找。安排相关人员对已归档的人防工程建设档案进行仔细查找。2.通过市场主管部门核实建设主体情况。3.指派专人送达调查函,向相关建设主体单位发出协助调查函,并指派专人送达。4.通过邮寄送达调查函,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调查函。  

(十四)对“工程立项、监管和验收把关不严,造成维修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明情况,剖析原因。迅速成立了调查领导小组,找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到现场勘察和核实情况。

二是筹措资金补漏,解决墙体渗水问题。2019年下半年,我办筹集了资金对指挥中心进行了补漏,彻底解决楼顶和墙体渗水的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1.制定了《项目立项、监管和验收的办法》。我办采取外请专家与本办人员共同研究,于2021年3月3日制定出对项目立项、监管和验收实施办法(草案),下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已印发实施。2.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2月9日,我办机关纪委书记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围绕担当作为,增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作《担当作为,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浅谈责任感的养成》专题教育。3月9日上午,我办邀请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办法》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原项目建设小组成员主动认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向组织递交了书面检讨书,项目建设小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建设小组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

(十五)对“支部书记、副书记产生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指导和组织老干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选举工作。

二是督促和指导第四党支部补齐了书记和副书记产生过程的资料。

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党建业务学习培训,把支部选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训练。同时,建立了检查督促机制, 落实书记签名制度。支部每次会议必须书记签名、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签名。

(十六)对“民主评议党员未按程序进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和指导第三党支部按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进行了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完善补充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过程资料。

二是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湛江市直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提高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

三是完善了《党支部民主评议制度》,制定了《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建立起“一季度一阶段评分,一年一综合评定”的党支部评星定级机制。

四是建立了检查督促机制, 落实书记签名制度。支部每次会议必须书记签名、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签名。

(十七)对“接收预备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督促指导第三党支部按程序完善补充了讨论环节。

二是建立了检查督促机制, 落实书记签名制度。支部每次会议必须书记签名、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签名。

(十八)对“会议记录不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查阅了会议原始资料,立行立改完善补充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得票数记录,纠正了支部会议议题设置。

二是结合党支部工作实战化专题培训,把准确设置会议议题和会议记录作为一项重要训练内容进行了规范化训练,提高组织委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建立了检查督促机制, 落实书记签名制度。支部每次会议必须书记签名、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检查签名。

(十九)对“存在超标准报销”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原市人防办超标准报销某位领导乘坐新空调软卧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实超标准报销情况。

二是责成当事人写出超标准报销说明。

三是追回当事人超标准报销的差额。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对“原市海防打私办超标准报销下乡人员住宿费”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财行〔2016〕29号)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科级及以下出差人员2人住1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住宿费按不超过上述相应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经核实,此两次出差人员中均有一位女同志为单数,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此两次出差可以按单间(或标准间)标准400元报销住宿费,原市海防与打私办2017年2月28日记账凭证JZ-02-0059号和JZ-02-0007号符合报销有关规定。

(二十)对“存在重复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实重复报销情况。经核查:1.原市海防打私办2017年2月28日记账凭证JZ-02-0023号发现,两人重复报销2017年2月22日出差伙食补助。2.原市海防打私办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JZ-05-0040号发现,三人存在重复报销2018年5月9日出差伙食补助。3.原市海防打私办2018年6月30日记账凭证JZ-06-0017号发现,一人重复报销2018年6月25日出差伙食补助。

二是责成当事人写出重复报销情况说明。

三是追回重复报销的费用。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每个科室有指定的报账员,由指定的报账员负责各科室报账工作,以此避免不同人员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报销。

(二十一)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实重复报销情况。经核查,原市海防打私办2017年7月31日记账凭证JZ-07-0012报销下乡调研住宿费,该发票未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未附出差审批表,未能证实实际出差事由、人数、天数。

二是依规依法完善报销手续。已责成经办人、证明人在发票后补签字,并提供出差审批表,证实原海防打私办组织22人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至29日上午前往雷州市开展党员廉政主题教育。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导致上述问题的发生,主要原因由于原海防打私办报销制度不健全,报销人员办理报销手续不认真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时任会计审核报销单据不细致,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审核,导致报销手续不全。鉴于当事人对发生的问题思想认识到位,也完善了相关报销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十二)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对我办2013年至2020年的出租物业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和建立了台账,对没有签订合同的和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出租物业,终止出租。

二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有关规定,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终止物业挂网进行公开招租,确定新的承租方。目前,我办所有出租物业均与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

三是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检查。

(二十三)对“多处物业没有公开招租,且租金无具体标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对我办2013年至2018年的出租物业进行清理造册登记,核实无具体租金标准的出租物业。

二是已经在中介超市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物业重新进行评估,并按照以不低于评估价确定租金标准,拟定出租方案经办务会讨论后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开招租,确定新的承租方并与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合同约定收取。

三是修改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学习,严格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是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检查。

(二十四)对“物业租金管理混乱,原始资料保管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对我办2013年至2018年的物业租户缴纳租金的收款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进行清理按年度进行登记造册,查找建立每一笔租金与物业对应的台账。

二是修改完善制度,物业租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专户,加强学习和管理。现在我办的出租物业,租户按合同约定将租金汇到我办账户,由办财务上缴市财政专户,建立租金与物业对应管理台帐,原始票据由办财务按有关规定装订归档管理。

三是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单位作检查,撤换了原物业出租管理人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十五)对“物业租金收入未及时全额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物业租金收入情况进行核对,并将物业租金收入已全额上缴。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准确计算平战结合税后收入,做到应缴尽缴。

三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加强租金收缴及监管,做到督促租户按时交租,做到应收尽收,财务将租金税后收入按时缴库,做到应缴尽缴。

(二十六)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位,违规违纪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办领导班子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预判并做好防控。去年8月和今年3月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科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科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下属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开展风险点排查。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风险点排查,加强防范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管理,制订相应规定措施。组织人员对直属三个单位的从严治党工作、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一次检查。
       三是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
       四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2月9日,召开了全办干部职工大会,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件,3月9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观看了《不信东风唤不回》警示教育片,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规党纪、警示和示范教育,以“请进来、走出去”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五是落实轮岗制度,做好轮岗计划。制订了《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我办将用三到五年时间,对各科负责人进行轮岗,对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域进行调整,减少岗位廉政风险。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十七)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查明问题原因。邀请退休人员参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主动向当时的经办人、相关企业了解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主动邀请审计局、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来我办调研原人防办历史遗留问题,听取处理建议。

三是办务会多次研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完善我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五是对盘亏资产查明原因。

六是聘请评估公司评估盘盈房产。

七是按程序处置报废资产。

(二十八)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未移交”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查明问题原因。2019年1月3日原市人防办、海防与打私办转隶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办,新成立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历史挂账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成立工作小组,对历史挂账进行档案核实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二是聘请第三方对原市人防办、海防与打私办进行清产核资,梳理原市人防办历史挂账问题33项,为解决历史挂账的问题提供了依据。

三是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咨询有关人员,查明历史挂账原因。

四是发函给世贸人防工程、国贸地下室工程的合作方,并主动联系合作方洽谈世贸人防工程、国贸地下室工程相关事宜。2021年4月9日,天润集团派出3名工作人员来我办协商国贸、世贸历史挂账问题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办尚未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的意见建议,已清理历史挂账28项,剩余5项历史挂账处理的意见已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再作处理。

(二十九)对“反走私办案单位使用专项奖励资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齐台帐。我办已于2020年10月25日向市公安局、原市公安边防支队、省海警局三个单位发函,要求报送打击冻品走私及进口固体废物走私案情报奖励费的台帐,目前已将收到的所有材料报市委巡视组审查。

二是反馈通报。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市海防打私办海防职能并入市委军民融合办,打私职能划转到市公安局,不再承担打私职责,为此,我办将市委巡视组的意见及整改措施要求,向市公安局承担打私职能的部门反馈通报,以便在今后履行职责中,完善相关台帐,加强有效监督,共同构建廉洁自律的反走私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30786,3272308;电子邮箱:zjrhb2019@163.com;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45号。  

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