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10:08:52 点击数:12850



各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抓好落实。

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请各党支部于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首次评星定级自评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和实施工作情况报送机关党委。


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及《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湛江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湛江市直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

通知精神,现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一流高质量建设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活动,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属性。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建设。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党组织班子建设规范化、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机制规范化、阵地保障规范化和经费落实规范化,全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进一步发挥党员作用。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使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有效地发挥。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服务国防的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完成主业主责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解决好对标一流高质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评定标准

(一)星级评定标准

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按照五星、四星、三星和不定星级四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五星”,89-80分(含80分)为“四星”,79-60分(含60分)为“三星”,60分以下不定星级。原则上“五星”党支部首次评定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50%。

(二)计分评定标准

结合参考市直机关工委制定的《湛江市直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

考核计分由基础分100分、加分项、扣分项构成,另设“不定星级”项。基础分项目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直机关年度党的工作要点提出,包括“六个好”要求。加分项目主要围绕推动中心工作设置,扣分项目按照要围绕党支部出现重大问题设置,分值一般不超过10分。

四、评定步骤

(一)制定方案。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前,机关党委对所属在职党支部进行调研摸底,重点了解掌握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和机制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实施方案。

(二)细化标准。结合各支部的职责任务特点,完善调整党支部评星定级考评基础分、加分、扣分项目,确保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党支部在重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评星定级

评星定级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评星定级标准开展自评,按照管理权限,将自评结果报送机关党委。

2.上级考评。机关党委成立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智海森书记,副组长:江国全副书记、易立新专职副书记,成员由各支部组织委员组成。从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每季度一阶段评分,一年一综合评定,一般应于每年12月中旬前,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评出党支部的星级。

3.确定星级。评星定级结果在本单位系统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后,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星级。

4.亮星备案。最终评定结果及时通报党支部,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推动创先争优。评星定级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等重要参考依据。一个评定周期内党支部星级上升或下降的,党支部书记的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同步调整。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从“五星”党支部中产生。

(二)实行动态管理。评星定级每年可升可降,可越级晋位或降星。对不定星级的党支部书记及时约谈,责令限期改进。限期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对党支部书记及时作出组织调整。

(三)加强整改提升。按照“推动达标、晋位升级,巩固提升、整顿后进”的要求,在“五星”党支部中实施“示范”工程;在“四星”党支部中实施“提升”工程,查缺补漏,比学赶超;在“三星”和“不定星级”党支部中实施“整改”工程,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三星”或“不定星级”党支部,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帮扶,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不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通过党支部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践行“两个维护”的排头兵。

(二)统筹推进党的工作。要结合实际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政治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做到既紧贴中心又突出各自特点,推动党支部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将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作为年度党建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激励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责任。

(四)营造达标争先浓厚氛围。要积极争创“五星”模范党支部,形成一个支部一个品牌,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上新台阶。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1.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2.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3.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4.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5.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6.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7.jpg

4.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1)_页面_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