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0-12-16 09:53:49 点击数:30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我办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根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精神,制定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进一步推动建设模范机关,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打造“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的干部队伍,扎实做好军民融合服务国防这篇大文章,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保证。
二、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举措、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任务,牢记使命,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强与海南深度融合紧密合作,以实干苦干践行使命担当,大力弘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工作作风。持续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方法;着力打造工作亮点和精品工程;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着力实施“五大重点行动”。
(一)推进“政治引领强化”行动,做政治过硬的模范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本部门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突出党的建设统领作用。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突出“抓党建、带队伍、深调研、促发展”为主题主线主色调,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把严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
4.贯彻国家整体安全观。结合实际经常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加强政治领域风险管控》和市委《维护政治安全八项具体行动》《维护政治社会安全九个专项治理》《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响应机制》的具体措施。
5.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专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党组织应当结合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二)推进“理论武装深化”行动,做筑牢思想高地的模范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列。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2.扎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化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树道德模范、湛江好人、广东好人、最美退役军人,深入开展书香机关建设。
3.坚决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三)实施“基层基础提升”行动,做组织有力的模范
1.政治功能不断强化。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党员干部群众动员组织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切实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2.制度执行规范有力。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的关键一环,开展党支部工作实战化训练;制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制度标准模式,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落实好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五好六有”(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好,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标准、有台账、有落实、有考核)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设党建文化走廊;适应网络时代创新理念思路、内容形式,创新党员教育方法,开展“精品党课”和“微党课”活动,使基层党的工作更富时代气息、更有吸引力。
3.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抓好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培训,激励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层层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加强日常研究、部署和调度。实行项目化、纪实化管理,建立履责纪实管理制度,做到考核有据、责任可查。探索构建主体责任落实的考评机制,做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与本单位的业绩评价、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
4.打造党建带群建的“活力机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发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巾帼建功、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实施“讲纪律转作风”行动,做清风正气的模范
1.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转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实施办法;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2.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加强落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中央重大战略举措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防止机关“灯下黑”。
3.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并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三、推进措施
(一)组织领导。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在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由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是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思想动员,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推进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坚持正确落实和创造性落实有机统一,确保各项创建举措落细落小落具体。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主动向市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要加强工作调度,精准对接重点任务、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适时召开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交流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研究改进对策;要强化总结提升,对照攻坚计划和目标任务,强化质量控制,选树培育典型,加强引导推广,总结梳理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二)督促检查。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重在落实。定期对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机关党委要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要统筹日常教育管理、重点工作督查、述职评议、绩效考核等情况,作为晋职晋级、先进科室(单位)、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晋升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一抓到底,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分工和分管领域主动认领攻坚任务,带头把工作研究透彻、推进到位、抓出效果。
(机关党委供稿)